黑龙江省的慢性病种类主要包括多种常见疾病,这些疾病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中都有涵盖。以下是详细的病种分类和相关政策信息。
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
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
- 高血压病合并症:包括高血压三级以上、高血压急症、高血压亚急症等。
- 糖尿病合并症:包括糖尿病急性代谢紊乱、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等。
- 脑血管意外偏瘫:包括脑出血、脑梗死导致的偏瘫。
- 重症冠心病:包括心功能不全三级以上、急性心肌梗死等。
- 器官移植术后辅助治疗:包括肝、肾、肺、心脏移植后的辅助治疗。
- 其他:如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扩张型心肌病、房颤、癫痫、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肝豆状核变性、慢性肾功能不全、风湿性心脏病、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病综合症、肝硬化、重症肌无力、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布鲁氏菌病、艾滋病、支气管哮喘、阿尔茨海默症、冠状动脉支架术后药物治疗、冠状动脉搭桥术后药物治疗、银屑病、子宫内膜异位症等。
待遇标准
- 统筹金支付比例:城镇职工统筹金支付比例为75%,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为8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病种不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000元到30000元不等。
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
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包括高血压三级以上、糖尿病急性代谢紊乱、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等。
- 慢性肝炎:包括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等。
- 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 帕金森:包括帕金森病等。
- 癫痫:包括癫痫等。
- 脑瘫:包括脑瘫等。
- 重症肌无力:包括重症肌无力等。
- 风湿性心脏病合并心衰:包括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三级以上等。
- 肺源性心脏病合并症:包括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呼吸衰竭等。
- 心房颤动:包括心房颤动等。
- 冠心病合并心衰:包括冠心病心功能不全三级以上等。
- 脑血管病后遗症(神经功能障碍):包括脑血管病后遗症导致的神经功能障碍等。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 支气管哮喘:包括支气管哮喘等。
- 肝硬化失代偿期:包括肝硬化失代偿期等。
- 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导致的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等。
- 系统性红斑狼疮: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 强直性脊柱炎:包括强直性脊柱炎等。
- 肾功能不全:包括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等。
待遇标准
- 统筹金支付比例:城乡居民统筹金支付比例为6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病种不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000元到20000元不等。
黑龙江省的慢性病种类涵盖了多种常见疾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肺病等。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慢性病病种和待遇标准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通过合理的政策设计,黑龙江省在慢性病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减轻了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提升了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