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的城乡医保和在职工及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 在定点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就诊的,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报销可达60%,县级报销比例不低于50%,市级及以上报销比例不低于40%,每年可报销300元左右。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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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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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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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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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社区):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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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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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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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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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社区):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7%。
- 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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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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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85%。
- 大病报销比例 :
- 在省、市、县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分别为65%、70%、80%。
- 其他相关信息 :
- 河南省省直职工医保的起付线为第一次住院900元,1个自然年内第2次住院450元,同一种疾病出院不超过15天再次入院,起付金为零。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0%。
这些信息涵盖了河南省城乡医保和在职工及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医疗机构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当地医保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