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医保的报销规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参保人员的身份、所住医院的级别以及治疗的类型(如住院、门诊等)。以下是具体的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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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医保报销
- 门诊、急诊: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50%。
- 住院:起付金额为1300元,报销比例如下:
- 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即报销85%。
- 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 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需支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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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医保报销
- 门诊、急诊: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是80%。
- 住院:起付金额为1300元,报销比例与在职职工相同,但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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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报销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6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75%。
- 一级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未实施的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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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病门诊待遇
- 参保居民患特定疾病(如肝硬化、脑血栓等)时,实行特殊疾病门诊政策,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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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 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观察(输液)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每人每日基金支付不超过30元,每人每年封顶1000元。
- 普通门诊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70元封顶。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您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