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盟曾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个地级行政区,现已撤销并改设为呼伦贝尔市。以下是对呼伦贝尔盟及其级别和变迁的详细解释: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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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历史:
- 呼伦贝尔地区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历经多个朝代和行政区划的调整。
- 在清朝时期,该地区曾设立过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等机构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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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
- 民国元年(1912年),呼伦贝尔地区曾一度宣布“独立”,随后被北洋政府取消,但仍享有高度自治权。
- 民国九年(1920年),该地区重新归附于黑龙江省,实行旗、县并存和分治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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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
- 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时,呼伦贝尔地区分属呼伦贝尔、纳文慕仁、兴安3个盟。
- 1950年,呼伦贝尔、纳文慕仁合并为呼纳盟。
- 1953年,兴安盟并入,并改称呼伦贝尔盟。此后,呼伦贝尔盟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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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盟设市:
- 2001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呼伦贝尔盟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撤销海拉尔市设立海拉尔区。
- 呼伦贝尔市辖原呼伦贝尔盟的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族、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和新设立的海拉尔区;代自治区人民政府管辖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额尔古纳市和根河市。
行政级别
- 在撤盟设市之前,呼伦贝尔盟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个地级行政区,其行政地位与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相同。
- 盟的管理机构为盟行政公署,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呼伦贝尔盟曾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个地级行政区,现已撤销并改设为呼伦贝尔市。这一变革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地方发展的需要,提升行政管理效率和城市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