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
青岛市职工社保在济宁住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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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在4万元以下,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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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4万元,报销比例为95%。
- 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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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在4万元以下,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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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4万元,报销比例为97%。
住院报销还有一个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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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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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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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
因此, 青岛的职工社保在济宁住院,如果住院费用在4万元以下,并且是在二级或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8%或86%;如果住院费用超过4万元,报销比例为95% 。具体报销金额还需根据实际住院费用和医院级别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