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张家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以下是关于张家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的详细信息:
补缴政策
- 1.补缴条件:参加张家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如果在领取待遇前(60周岁)未缴费或缴费年限不满足领取待遇条件的,可以进行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 2.补缴方式:从启动年份补缴:参保人可以从户籍地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年份开始补缴至今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可以选择一次性补足15年的费用分段补缴:例如,如果参保人年满60岁时还缺少5年的缴费,可以选择补缴这5年的费用
- 3.补缴档次:张家口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有7个缴费档次,最低为每年200元,最高为每年8000元补缴金额可以按照所补缴年度当年实行的缴费档次进行选择,每年可以选择不同档次进行补缴
待遇计算
1.养老金构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目前张家口市基础养老金最低为每月153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存储额 ÷ 139 例如,如果参保人补缴了67000元,那么每月可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67000 ÷ 139 ≈ 482.01元
3.总养老金: 总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例如,总养老金 = 153元 + 482.01元 = 635.01元
注意事项
- 政府补贴:正常缴费年限可以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
- 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照国家规定利率计息
- 待遇领取:参保人领取待遇后,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加上由财政保障的基础养老金,共同构成城居保养老待遇
缴费方式
-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冀时办、云闪付、支付宝等手机软件缴纳社保费
总结
张家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补缴方式和档次。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正常缴费年限可以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年限不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