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的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针对高血压和糖尿病)以及门诊慢特病的报销规定。以下是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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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200元/年,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报销50%,年度支付限额800元。
- 退休人员:起付标准150元/年,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报销60%,年度支付限额1000元。
- 补充医疗保险:对于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合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经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后的剩余费用,纳入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比例60%,年度支付限额700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比例70%,年度支付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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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 针对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200元,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3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患者可以分别享受各自的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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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分为一类门诊慢特病和二类门诊慢特病。一类门诊慢特病共有25种,不设起付线,全额纳入报销,分病种实行年度限额支付。患有两种及以上一类门诊慢特病的,其治疗费用均可纳入报销范围,按一种且以最高限额支付标准支付。二类门诊慢特病共有12种,一个年度内只扣减一次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基本医保基金报销70%。
以上就是巴中市最新的医保门诊报销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