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门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顺产按98天计发,难产/剖宫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胎额外加15天,津贴基数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个人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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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顺产统一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或剖宫产增加30天至12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胎额外补贴15天。流产、引产等特殊情况按医疗证明核定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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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以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若职工本人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按本人工资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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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需在江门市参保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断缴或补缴可能影响资格。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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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流程:产后1年内通过“粤省事”或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津贴直接汇入个人账户,通常30个工作日内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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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失业女性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可凭失业证明申领津贴;男性参保配偶未就业的,可申请50%的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符合条件者应及时申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可能随省级调整变动,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