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社保规定主要涉及参保条件、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及管理方式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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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社保
- 在杭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为员工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材料,入职30日内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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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社保
- 需持有杭州市居住证,可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分别为8%(养老保险)和2%(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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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保
- 符合条件者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
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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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14%,个人8%(2024年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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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11.5%,个人2%(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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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农民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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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0.8%,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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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6%,个人不缴。
三、缴费基数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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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每年1月申报下一年度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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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可申请一次性补缴(45岁前无缴费记录者不允许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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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需连续缴费满1年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四、社保转移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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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 :外地户籍人员可通过杭州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参保,社保关系可随劳动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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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与恢复 :单位办理停保手续后,社保关系转移至个人账户,个人可自主续缴。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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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同步参保,个人缴费30元/年,政府补贴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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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与缴费基数挂钩。
以上规定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杭州市社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