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工医保大病二次报销流程
以下是西安职工医保大病二次报销的具体流程:
- 凡是在2012年4月1日以后出院的、西安市城镇医保患者均可办理二次报销。
- 由所在职工单位医保经办人统一收集相关资料,西安市属区、县公务员到参保单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人保健康联合办公室窗口办理。
- 我院员工参加西安高新区医保,携带相关报销资料到高新区社保中心报销。
- 从2012年11月1日开始我院可办理二次报销(西安市本级职工医保(包括公务员)、区、县企业单位)。
- 除对住院医疗费用、门诊三个特殊病种补助外,年度内医疗费用超过40万元限额的医疗费用还可报销95%。
- 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因病住院后先由西安市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其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可二次报销,具体如下:a.起付标准部分;b.起付标准以上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c.乙类药品个人自付部分。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