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天内不允许二次报销主要是为了防止医保基金的不合理使用和医疗资源的浪费。具体原因如下:
- 防止分解住院和重复报销:部分患者可能会为了获取额外的报销,在短时间内重复进行相同的医疗服务,或者医疗机构为了套取医保资金,将一次连续的住院治疗过程分解为多次住院,通过这种方式来增加报销次数和金额,这会导致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损害其他参保人的利益。
- 规范医疗行为:该规定可以引导患者和医疗机构更加合理地安排医疗服务,避免不必要的医疗行为,促进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确保真正有医疗需求的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不过,这一规定并非绝对。若因病情需要,如同一疾病需连续治疗或突发急症等情况,即使间隔未超过 15 天,患者提供病情说明、医生诊断证明等材料,证明短期内再次住院治疗的必要性,也可申请特殊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