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河南省医保门诊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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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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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居民医保甲类、乙类药品及合规诊疗项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不设起付线,限当年使用且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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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次报销限额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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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政策
-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实行“统筹共济、定额包干、学校管理”机制,由学校统一管理门诊费用。
二、门诊慢性病与重特大疾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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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33种)
- 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限额标准内合规费用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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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10种)
- 限额标准内合规费用按80%比例报销。
三、门诊特定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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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药品范围
- 2024年新增42种药品(如贝前列素钠缓释片)纳入“双通道”管理,执行统一医保支付标准,限额内报销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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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调整
- 国家谈判药品按全国统一支付标准执行,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实际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报销。
四、门诊诊查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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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门诊费用
- 国家级专家门诊诊查费20元/次,省级10元/次,普通医师5元/次,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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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 医保支付标准根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确保参保人员负担合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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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推进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80%以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持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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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时间 :部分调整(如专家门诊费用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其他政策(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限额)于2025年1月1日实施。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需求及药物经济学评估,旨在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