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在药店买药是否能报销视情况而定,以下是具体分析:
- 一般规定:
- 有定点要求:参保人员需在定点药店购药才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各地会公布当地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不在名单内的药店购药无法报销。
- 有处方要求:通常需要有定点医院医生开具的有效外配处方。如北京规定,参保人员持本市定点医院的有效外配处方,在本市定点药店持社保卡购药的费用,可以实时报销;未持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医保不报销。
- 药品范围限制:所购药品需在医保药品目录内。我国医保药品报销类别主要包括甲、乙两类。“甲类药品” 可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 需个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剩下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同时,有八类药品不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如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保健药品等。
- 特殊情况:
- 门诊统筹政策:部分地区推行职工门诊统筹购药政策,参保职工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且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如湖南规定,参保人员携带医保卡、身份证或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合规医师处方笺(支持互联网处方)去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范围内的药品可按照比例现场报销,报销比例在 60%-70% 之间。
- “双通道” 药品:一些地方有 “双通道” 药品政策,参保群众按规定在医保定点的 “双通道” 药店,购买使用医保目录内的 “双通道” 药品,医保可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如江西规定,参保群众可在医保定点的 “双通道” 药店购买 “双通道” 药品,按规定报销。
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具体的报销规定和流程以当地医保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