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制度是指医护人员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对患者进行分级别护理的制度。护理级别依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以下是具体内容:
特级护理
- 适用对象:
-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 重症监护患者。
-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 护理要求:
-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 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 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 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
- 适用对象:
-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 护理要求:
-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 提供护理相关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
- 适用对象:
-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 护理要求:
- 每 2-3 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 提供适宜的照顾、康复和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 适用对象:
-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 护理要求:
- 每 3-4 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 提供护理相关的康复、健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