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烟台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一、基本申领条件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需符合国家及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
- 参保缴费要求:
- 女职工:生育当月需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满3个月(含异地转移接续时间,不含补缴),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可申领生育津贴。
- 灵活就业女性:2024年起纳入保障范围,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不包含生育津贴),缴费等待期与女职工一致。
- 男职工配偶:若配偶无工作且未享受其他生育报销待遇,男职工参保后可报销配偶分娩费用的50%(含引产、计生手术费用)。
二、待遇覆盖范围
-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检、顺产/剖宫产、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及生育并发症/合并症费用。
- 异地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可据实结算(100%报销),含新生儿耳声发射检查等。
- 生育津贴:
- 正常生育产假98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可增加产假天数;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算。
-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不享受津贴,由单位发放工资。
三、其他要求
- 材料审核:需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或线上平台提交材料(如身份证、生育证明等)。
- 待遇衔接:生育津贴与工资不重复享受,男职工配偶仅报销费用不享津贴。
四、特殊群体倾斜
特困、低保等困难职工可享受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至85%等优惠。
以上政策适用于烟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