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在2025年有所调整,具体比例如下:
住院报销
-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0%。
-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80%。
- 二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70%。
- 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0元降至1000元,报销比例为60%。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在乡镇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通常较高,部分地区的乡镇卫生院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的报销比例可达70%或80%。但也有地区的镇卫生院报销比例可能为40%,村卫生室、卫生所为60%。
- 慢性特殊病种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一定比例(如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计算)进行报销。
- 两病门诊报销(高血压、糖尿病等):对于“两病”患者,继续实施专项门诊报销方案。使用“两病”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可能需要先自付一定比例(如10%),剩余部分再按法规比例报销。
大病保险报销
大病保险报销范围通常包括多种重大疾病。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一定比例(如60%)支付,最高限额可达一定金额(如25万元)。对于特定的大病病种(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8种大病,以及肺癌、食道癌、宫颈癌等12种大病),补助病种定额的比例可能力争达到70%。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政策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且有时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因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如果您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其他特殊群体,还可能享受额外的报销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