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州,医保交满 20 年的处理方式需分情况来看:
- 未达到退休年龄:
- 继续缴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所以,即使医保已缴费满 20 年,但未达到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费以确保退休后能享受医保待遇,也可保障在退休前患病时的医疗费用报销。
- 关注政策: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当地关于医保缴费年限、缴费比例、待遇标准等方面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缴费。同时,要关注医保政策变化,以免因政策调整而影响医保待遇。
- 达到退休年龄:
- 符合享受待遇条件:如果是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后参保,且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女满 20 年,同时实际缴费年限达 15 年以上,或者是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前参保,实际缴费年限满 15 年(1991 年底前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实际缴费年限满 13 年),则自办理医保退休待遇核定后,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
- 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若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规定,例如 2014 年 1 月 1 日后参保的实际缴费年限不足 15 年等情况,应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后,方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一次性补缴基数为缴纳时常州市公布的最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补缴费率为 8%,不划拨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