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方案的核心在于通过柔性执法、精准监管等方式,在保障安全与合规的前提下,为新经济模式、新技术等领域提供包容性发展空间。以下是综合多个地区实践经验的工作方案框架:
一、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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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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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风险 :坚守法律底线和系统性风险底线,防止监管过度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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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创新 :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差异化监管,探索建立触发式监管机制。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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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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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公正 :遵循过罚相当原则,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避免“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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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导向 :针对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在新经济领域推行柔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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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监管 :根据企业规模、行业属性、风险等级等实施差异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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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企原则 :简化监管程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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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监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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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实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防止随意检查、执法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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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进行严格限制,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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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容错”机制,对一般性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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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柔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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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行政指导、行政提示、行政建议等方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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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技术、新产业等实施“包容期”管理,设置观察期或触发式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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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无事不扰”正面清单制度,对达标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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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分类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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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类别制定差异化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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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信用企业实施激励措施,对高风险企业加强专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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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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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系统性风险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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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专项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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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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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 :修订完善相关行政执法制度,明确包容审慎监管的程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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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柔性执法、精准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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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评估 :建立监管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包容审慎监管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通过以上措施,实现监管效能与市场活力平衡,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