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保共济政策要点
一、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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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范围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共济的亲属范围由最初的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但配偶的父母不纳入共济范围。
- 被共济人需参加四川省内基本医保(职工或居民医保),且需完成家庭关系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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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用途
- 支付近亲属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的个人自付费用。
- 代缴近亲属的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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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规则
- 就医购药时,患者必须使用本人医保卡(码),仅费用结算部分可从共济账户划扣。
- 共济人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住院、健康体检等费用中的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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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 个人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公共卫生、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非医保保障范围支出。
- 共济后,被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仍按本人参保类型享受(如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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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方式
- 需通过医保平台或线下渠道完成家庭成员关系绑定,已绑定的无需重复操作。
- 绑定后,共济人可授权近亲属使用其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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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 异地就医需根据类型(如异地安置、长期居住等)进行备案,备案有效期内无需重复提交。
四、跨省共济试点
- 四川作为全国首批“医保钱包”试点省份,自2024年11月起支持跨省共济转账,参保人可通过“医保钱包”为近亲属在重庆、河北等9省(市)的医疗费用提供资金支持。
五、政策更新与执行时间
- 2025年3月1日起,四川省进一步扩大医保共济范围并优化报销流程,包括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等。
注:具体操作细则可通过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四川医保”APP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