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 门诊统筹待遇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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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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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超过2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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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超过4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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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最高可报销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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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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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超过2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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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超过4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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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最高可报销3000元。
- 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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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市域内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协议定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和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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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不设起付标准,医保基金按55%比例报销,单次报销限额为30元,每日限报一次,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180元。
- “两病”门诊待遇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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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市域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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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报销限额分别为360元、48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40元。
- 意外伤害门诊待遇政策 :
- 参保职工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执行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待遇、报销额度。
- 补充医疗保险 :
- 普通居民医保参保人看病最高可报销15万元,在校大学生和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最高可报销20万元。
这些政策涵盖了不同人群和医疗机构的报销情况,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蚌埠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