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医保换地方上班后,医保钱通常是可以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换地方上班后,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一般不会清零,可以继续在定点药店买药、在定点医院门诊看病等时使用账户余额支付费用。如果是在浙江省内跨地区流动就业,2022 年 9 月 1 日后浙江省内的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实施 “无感办” 免申请模式,参保人的个人账户结余小于五千元的情况下可以瞬时到达个人账户,个账结余大于五千元情况下,需要后台人工审核,通过后即时到账。如果是跨省流动就业,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转移接续的方式转到现参保地账户中继续使用。参保人需下载 “浙里办” app,在 “浙里医保”-“我要参保”-“转移接续办理” 模块,根据自身需求选择 “跨省”,填写相关信息,按流程办理。
- 医保报销待遇:
- 浙江省内换工作:如果在浙江省内换工作,医保报销待遇通常能较好衔接。省域内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连续无中断的,自职工停保次日起享受新参保地职工医保待遇;省域内职工 / 居民医保中断参保缴费 3 个月(含)以下单位职工医保参(续)保,参保次月 1 日开始享受待遇;省域内职工 / 居民医保中断参保缴费 4 个月(含)以上单位职工医保参(续)保,参保当月及次月封锁,次次月享受医保待遇;省域内城乡居民医保直接转换为单位职工医保,不封锁,单位职工参保当月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跨省换工作:跨省换工作时,医保关系需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在办理好转移接续手续前,若发生异地就医,需先了解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医保政策,看是否符合异地就医报销条件,有些情况可能需要先垫付费用,再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办理好转移接续后,按新参保地的医保政策享受报销待遇。
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与市域内基层医疗机构有效签约后,在浙江省内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参照嘉兴市域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