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商洛市医保门诊共济政策调整,门诊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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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医疗机构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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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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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6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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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9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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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门诊统筹直接结算范围扩大至县域内二级及以下医院,覆盖108.05万人次,基金支付5198万元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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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起付线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65%、6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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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人员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进一步降低了基层医疗机构起付线,扩大了门诊统筹覆盖范围,减轻了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