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年1月1日
灵活就业停缴合作医疗后, 通常会在次年1月1日开始生效 。具体生效时间可能会受到当地政策的影响,因此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灵活就业人员因故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职工基本医保待遇。从补齐欠费的次月起,恢复医保待遇。
因此,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并且停缴了合作医疗,建议您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补缴和待遇恢复流程,以确保您的医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