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的女职工和男职工在产假和陪产假方面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详细的产假和陪产假规定,包括产假天数、陪产假天数、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以及产假期间工资发放等相关信息。
产假天数
基本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延长产假
自2022年2月10日起,江苏省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因此无锡市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的总产假天数为98天(基本产假)加上60天(延长产假),共计158天。
流产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陪产假天数
护理假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职工在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顺产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剖腹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一次性营养补助
自2024年7月1日起,无锡市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调整为2794元。
产假期间工资发放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产假工资即生育津贴,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则按产假工资发;如果低于生育津贴,则差额补给员工。
江苏省无锡市的女职工和男职工在产假和陪产假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女职工可以享受最多158天的产假,包括基本产假和延长产假。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是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待遇,具体金额和标准有明确规定。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生育津贴为主,确保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