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的异地就医办理流程涉及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以及报销政策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条件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包括其随同子女)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学习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
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至就医地治疗的参保人员。
其他外出就医人员
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其他外出就医人员,无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即可在就医地住院直接结算,报销比例在参保地就医医保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常住人口登记卡);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就医地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等)。
转诊转院人员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吉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参保地具有转诊权的定点医疗机构或省级以上区域医疗中心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病历或疾病诊断书等)。
承诺制备案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吉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app、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吉林省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或吉林省医保个人网厅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
线下办理
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各参保地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办结时限
异地就医备案的办结时限为即时办结。
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报销比例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的基金支付比例为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未履行转诊转院手续自行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按合规费用的20%支付。门诊慢特病、双通道药品待遇认定通过后,可在异地就医备案统筹区内享受待遇。
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未直接结算的,可以在次年年底前向受理单位申请手工报销,办理材料按相关规定执行。
吉林省的异地就医办理流程包括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以及报销政策等方面。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网上申报或线下办理的方式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即可在就医地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和流程可以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