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有第三方责任人时,医保不能报销医疗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当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而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下,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这意味着,如果受伤是由第三方责任人造成的,治疗时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用医疗保险报销,而是由责任人承担。
此外,如果第三方无力赔付,医保基金可以先行垫付治疗费用,但后续有权向第三方追偿。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受伤者能够及时得到必要的治疗,同时保护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因此,在发生因第三方责任导致的人身伤害时,受伤者应当通过法律途径向第三方责任人索赔,而不是依赖医保进行报销。如果第三方责任人无法确定或无力赔付,受伤者可以向医保基金申请先行支付,但需要后续通过法律程序追回已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