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提留和乡统筹的取消时间需要结合国家政策改革历程来回答,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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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取消时间
根据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村提留、乡统筹等专项收费被全面取消。这一改革由国务院于1999年部署,2002年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农村税费制度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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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调整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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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2006年3月出台政策,全面取消村提留金,成为全国首个实现“零负担”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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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如安徽、浙江等地也相继跟进,通过调整资金渠道和实行“一事一议”等方式,逐步取消或替代了村提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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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政策
取消村提留后,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等民生保障支出逐渐转向财政预算保障,中央财政也加大了对财政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
综上,村提留和乡统筹的取消以2002年国家层面改革为起点,后续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了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