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生育津贴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综合政策文件整理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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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资格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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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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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开始的前11个月),缴费基数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700-18864元/月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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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不超过工资总额1%,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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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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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女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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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未参保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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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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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按职工产假或休假天数计发,日计发基数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例如,某职工月均缴费1800元,产假98天,则津贴为: $$1800 \div 30 \times 98 = 5880 \text{元}$$
(难产、多胞胎等特殊情况可增加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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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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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如21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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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 :约1500元,由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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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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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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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与审核
通过单位或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计算津贴并拨付。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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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限制 :若单位缴费基数低于1700元或高于18864元,均按1700元计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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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 :津贴低于职工产假前工资的,由单位补足;高于的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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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女职工可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查询发放信息。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5年江阴市生育保险的最新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