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如下:
1. 单位与个人的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企业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20% 缴纳,这部分费用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 个人缴费比例: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 8% 缴纳,这部分费用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2. 缴费基数的核定规则
- 职工工资高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以300%作为缴费基数。
- 职工工资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0%:以40%作为缴费基数。
- 正常情况: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3. 特殊情况下的缴费比例
-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 20%,其中 8% 划入个人账户,12% 划入统筹基金。
4. 补充说明
- 政策依据:以上缴费比例和规则主要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 地区差异:部分地区可能根据地方政策调整缴费比例,例如北京市目前单位缴费比例为 16%,个人缴费比例为 8%。
总结
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
- 单位:20%(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0%)。
- 个人:8%(本人工资收入的8%)。 具体缴费基数和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