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医保报销比例和内地不一样。以下是西藏与内地部分地区医保报销比例的对比:
西藏
- 城乡居民医保:
- 住院: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分别由统筹基金按 90%、65% 的比例支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相应比例为 85%、60%。
- 普通门诊:年度累计起付线为 50 元,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6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 400 元(低档报销限额 300 元)。
- 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缴费档次,分别为 90%、60%。
-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 “三个目录” 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段支付,起付线至 20 万元报销比例为 93%,20 至 40 万元报销比例为 96%,40 万元至 60 万元(含)报销比例为 98%。
内地部分地区
- 湖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 80%;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 70%;市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 60%。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 50%。
- 河南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60% 左右。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不低于 65%。参保居民在乡级、县级、市级、省级等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根据医院级别和费用区间有不同的报销比例,如乡级卫生院 200—800 元报销 70%,800 元以上报销 90%。
- 北京职工医保:在职职工门诊、急诊看病,1800 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 50%。70 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 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是 70%;70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 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是 80%。住院费用在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 3 万元的费用,职工报销 85%;3 万元到 4 万元的费用,职工报销 90%;超过 4 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报销 95%。
综上所述,西藏医保报销比例与内地存在差异。此外,各地医保报销政策还涉及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报销范围等多方面内容,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医保政策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