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门诊报销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调整:
一、门诊报销上限(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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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年度报销上限从1800元提高至 2500元 ,增幅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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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年度报销上限从2000元提高至 3000元 ,增幅50%。
二、起付线与封顶线
- 起付线 :按次收费的门槛费标准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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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8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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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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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及以下:30元/次
- 封顶线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在职)和3000元(退休),超过部分不再报销。
三、报销比例调整
- 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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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55%(原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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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60%(原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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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65%(原60%)
-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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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60%(原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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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65%(原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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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70%(原65%)
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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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诊察费纳入报销 :2024年1月1日起,门诊诊察费(如挂号费)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每次报销8元,个人自付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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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参保居民可跨统筹地区或跨省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实行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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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门诊诊察费由医保支付,医疗机构不得再收取该费用。
五、政策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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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门诊报销调整于 2024年7月1日 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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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300元,政策于 2024年1月1日 起实施。
以上调整旨在进一步减轻职工及居民的门诊医疗负担,优化医疗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