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广东韶关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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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累计不得少于25年,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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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需累计缴费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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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需累计缴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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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条件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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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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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地实际缴费年限≥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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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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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按以下方式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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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标准 :按上年度韶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或6.5%一次性缴纳所缺年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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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需在退休后开始按月缴费前完成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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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缴费
若原单位同意,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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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担 :单位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一次性缴纳所缺年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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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担 :退休人员可将单位承担部分自行缴纳,或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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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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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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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在外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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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服役年限 :视同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及退休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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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过渡期
- 2022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若选择按月缴费,期间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但可申请一次性补缴至最低缴费年限后享受退休待遇。
以上政策综合了《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规定,确保参保人员清晰了解缴费年限要求及补缴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