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漯河市关于职工医保断缴补缴的政策规定,补缴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补缴条件
-
单位欠费补缴
-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若单位欠缴医保费,需在欠缴费用3个月内申请补缴。
-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
-
-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 原单位参保人员离职后,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医保,需在终止劳动关系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
二、补缴材料
-
单位申请材料
-
身份证原件
-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医疗保险证、卡
-
-
灵活就业人员材料
-
身份证原件
-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如原单位提供)
-
医疗保险证、卡
-
三、补缴流程
-
单位补缴流程
-
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补缴申请及相关材料
-
经办机构审核后,从欠缴费用次月开始暂停医保待遇
-
欠费补缴后30日内恢复医保待遇,欠缴期间待遇可追溯
-
-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流程
-
携带材料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
选择缴费基数和年限,补缴欠费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
四、注意事项
-
时间限制
-
单位欠费需在3个月内补缴,超过3个月将按暂停参保处理
-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终止劳动关系后3个月内办理
-
-
滞纳金
- 单位欠费需支付滞纳金,具体金额和标准按当地政策执行
-
历史欠费处理
- 2025年新政策仅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前欠费,历史欠费需按原政策处理
五、特殊情况处理
-
破产单位 :无法一次性缴清欠费的单位需申请破产清算,由清算组提出补缴申请
-
分立单位 :欠费单位分立后需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