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东泰安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报销额度和比例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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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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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00元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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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2000元(2025年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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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1300元(70岁以下)或1000元(70岁以上)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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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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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一级/二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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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疗机构: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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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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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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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疗机构:75%、65%
二、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 甲类病种(5种)
- 恶性肿瘤、白血病等5种疾病暂不实行限额管理,报销比例85%。
- 乙类病种
- 报销比例80%,但设年度支付限额(如25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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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80%(在职职工)或85%(退休人员),与普通门诊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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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 :个人自付10%,其余纳入统筹报销。
四、示例计算
若在职职工门诊花费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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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金额 = (2500 - 2000) × 80% =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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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退休人员且年龄≤70岁,可报销金额 = (2500 - 1300) × 70% = 840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泰安市职工医保,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