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薪酬中社保的构成,需明确区分单位和个人两部分,并结合会计处理和税务规定进行说明:
一、单位缴纳的社保部分
- 不计入工资总额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及住房公积金,属于企业履行的社会保障义务, 不计入工资总额 。
- 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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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时:借记相关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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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二、个人缴纳的社保部分
- 计入工资总额
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保(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属于职工的直接收入, 计入工资总额 。
- 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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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时:借记相关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和“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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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记“银行存款”和“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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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组成 :根据国家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不包含单位缴纳的社保 ,但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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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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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工资:不包含单位缴纳的社保,但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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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后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实际发放金额。
综上,薪酬中社保的构成需结合会计核算和税务规定,单位缴纳部分不计入工资总额,而个人缴纳部分则计入工资总额并影响相关税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