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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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 :按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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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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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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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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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计发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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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保底基数 :4879元/月(适用于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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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按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但不得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高于300%的按300%计算。
三、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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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 :全省统一532元/月(2025年标准,按上年度社平工资10644元的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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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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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满7个月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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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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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分娩:每人额外补贴30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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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按全省统一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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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不得低于职工产假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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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津贴按产假前工资支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江苏省生育津贴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