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24个月
公司最多能为员工补缴 24个月 的社保,也就是两年内的保险。超过两年以外的保险是不能申请补缴的。这一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二条。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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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地区,企业可以在3年内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但只能补缴最近12个月的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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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区,个人能补缴近3个月的社保。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公司需要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来确定可以补缴的社保时间段。
公司最多能为员工补缴 24个月 的社保,也就是两年内的保险。超过两年以外的保险是不能申请补缴的。这一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二条。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例如:
在北京地区,企业可以在3年内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但只能补缴最近12个月的社保费用。
广州地区,个人能补缴近3个月的社保。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公司需要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来确定可以补缴的社保时间段。
不确定 苏州医保卡每月到账金额与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密切相关。具体来说: 在职人员 : 45岁以下的职工,每月个人账户的金额包括个人缴纳的2%和单位划拨的1.2%,总计为每月工资的3.2%。 45岁以上的职工,每月个人账户的金额包括个人缴纳的2%和单位划拨的1.4%,总计为每月工资的3.4%。 退休人员 : 退休人员每年会收到一次医保基金拨款,金额为1400元。 其他注意事项 :
苏州市医保卡个人账户的划拨时间及相关信息如下: 一、常规年度划拨时间 时间节点 苏州医保个人账户通常在每年 4月份左右 完成划拨,具体时间可能因单位缴费时间差异略有不同。 特殊情况处理 若个人账户未到账,可携带身份证和医保卡到社保局前台查询,或通过苏州社保局官网/APP核实账户信息。 二、2025年最新调整(退休人员) 划拨方式变革 自2025年1月起,苏州退休人员医保账户划拨方式调整为
职工医疗保险的正式实施时间需要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建立时间来界定,具体如下: 制度建立时间 根据国务院1998年12月1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 199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 缴费起始时间 全国范围内的职工医保缴费工作于 1999年12月启动 ,要求在1999年底前基本完成覆盖。 法律依据
7个 截至2022年末,泸定县下辖 7个镇 和1个乡,具体如下: 泸桥镇 (政府驻地) 冷碛镇 (国家小城镇建设试点镇) 兴隆镇 磨西镇 燕子沟镇 得妥镇 烹坝镇 说明 2019年7月,泸定县曾撤销田坝乡、杵坭乡,设立德威镇(原德威乡和加郡乡合并); 2020年11月,又撤销了德威乡、加郡乡,进一步调整为上述7个镇; 截至2022年,行政区划保持稳定,未再调整
社保断交后,补缴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单位补缴 : 准备材料 :劳动合同、补缴期间的工资发放凭证或银行流水、社保补缴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申请 :登录当地社保局官网或社保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补缴申请模块,按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准备好的材料。 审核与缴费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会生成补缴通知单,单位按照通知单上的金额,通过社保局指定的方式缴费。 个人补缴(灵活就业人员) :
1998年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从 1998年开始 的。具体实施时间为1998年12月14日,这一决定是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尽管各地实际实施的时间可能略有不同,但很多人实际缴纳医疗保险的时间大概是在2001年以后
根据苏州社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的划拨方式自2025年1月起调整为 按月划拨 ,不再是一年一次。具体变化如下: 划拨频率 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每月1日准时划入账户,每月划入金额为全年标准的1/12。 调整范围 该调整仅涉及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划拨方式,其他医保待遇政策保持不变。 注意事项 若发现账户未到账,可通过社保局前台或网上查询核实缴费情况; 每年4月左右可能进行年度清算
需要 个人补缴社保 通常需要缴纳滞纳金 ,但具体情况取决于补缴时间和相关政策。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总结: 滞纳金的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虽然该条款主要针对用人单位,但个人补缴时也可能适用。 个人补缴情况 :个人因个人原因导致社保中断
苏州医保的缴费金额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基数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标准(2025年1月调整后) 缴费基数范围 最低档:4879元/月 最高档:24396元/月 其他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4879元/月执行。 缴费比例 单位:7% 个人:2% + 5元(2025年1月起调整)。 缴费金额示例 按最低基数计算: 单位:4879元 × 7% = 341.53元/月 个人
天津市医保在河北省四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55%,个人承担45%。 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65%,个人承担35%。 一级医院和医保定点药店 :报销比例为75%,个人承担25%。 因此,如果您在河北省四院(三级医院)就医,天津市医保的报销比例为55%,个人需要承担45%的费用。如果在二级医院或一级医院及医保定点药店就医,报销比例分别为65%和75%
根据苏州2023-2024年社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选择100档(即按社会平均工资的100%缴费)的社保费用如下: 一、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 2023-2024年苏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 4494元 ,100档即按此基数缴费。 缴费比例 单位 :1% 个人 :20% 合计 :每月约 1932.42元 (按最低基数计算)。 二、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
外地人在苏州可以参加灵活就业社保,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参保条件 居住证要求 需持有苏州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住证)。 就业状态要求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自谋职业者、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 二、参保方式 线上办理 通过江苏小程序或苏周到扣款平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 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
农村医疗二次报销是指参保人员因疾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后,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再次获得补偿的医疗保障机制。具体可分为以下要点: 一、基本概念与作用 定义 二次报销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指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剩余自费部分再次进行报销的政策。 目的 通过分段报销机制,降低参保人员因重大疾病或高额医疗费用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二、适用条件 参保要求 必须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我国养老保险的缴费起始年份需结合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维度进行说明: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起始时间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起点为 1986年10月 ,当时针对国有企业实行合同制职工开始强制缴费。 账户建立时间 虽然缴费始于1986年,但 个人账户 的建立依据1995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6号文件),此时职工开始按工资比例缴费。 政策调整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具体起始时间如下: 一、最早雏形阶段(1986年10月) 背景 :国有企业开始实行合同制职工,按本人工资缴纳养老金,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建立。 二、全民合同制与个人账户阶段(1993年-1996年) 时间范围 :1993年下半年开始实行全民合同制,1996年全面建立个人账户。 特点 :覆盖范围扩大至非国有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制度逐步完善。
一般不可以 社保欠缴滞纳金 一般不可以 免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此外,虽然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缓缴或免收滞纳金的规定,但这些情况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且需要经过相关程序和批准。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涉及滞纳金的免除: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
南通大病二次报销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 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提供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 持有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提供新农合补偿结算单、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提交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特殊慢性病患者需提供慢病证
关于补缴社保滞纳金的承担问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具体分析如下: 一、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滞纳金承担 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滞纳金由用人单位承担,且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分担。 法律依据 《实施若干规定》第二十条明确指出,滞纳金是用人单位因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产生的行政处罚,与职工个人无关。 司法实践案例 多个案例显示
南通异地医保办理流程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场景有所不同,以下是综合整理后的主要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线上办理(推荐) 下载“南通医保”APP → 点击“服务”→ 进入“长居异地备案”功能,按提示上传材料并提交。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江苏医保云APP自主办理。 电话/传真/邮寄办理 下载《南通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居异地就医申请表》→ 填写完整并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