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4年医保报销目录调整情况如下:
一、药品目录调整概况
- 新增药品
2024年1月1日起,河北省医保目录新增91种药品,涵盖肿瘤、罕见病、慢性病等领域的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进一步提升了医保对重大疾病患者的保障能力。
- 调出药品
同期调出43种药品,主要淘汰了临床使用率低、费用高的药品,优化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二、报销政策调整
- 药品分类与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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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统一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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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不含谈判药品) :需先自付5%后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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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药品 :通过谈判降低价格后纳入医保,具体支付比例另行规定。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根据参保年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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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及以下在职人员: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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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以上在职人员:3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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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5000元/年;
各年龄段较2023年提高1000元。
- 其他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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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1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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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以保定市为例):2024年1-6月按5642元/月的6%缴费,每月约338.52元。
三、特殊管理措施
- 临时采购机制
对临床急需但暂未纳入目录的药品,建立绿色通道,简化采购流程,确保患者及时用药。
- 处方流转与双通道
建立处方流转机制,通过“双通道”(医院和零售药店)提升药品可及性,解决部分药品供应问题。
四、目录执行时间
- 统一执行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以上调整体现了河北省在医保保障水平提升、药品可及性增强方面的努力,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