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 村卫生室、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60-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200元,不设起付线。
- “两病”报销政策 (高血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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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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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安市为例,“两病”年度报销400元,不设起付线。
- 特殊门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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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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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治疗慢性病(如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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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及一级定点医院: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下的,无起付线,报销60%;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上(含300元)的,起付线为80元,补偿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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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下的,无起付线,报销60%;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上(含300元)的,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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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下的,无起付线,报销60%;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上(含300元)的,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 特殊用药保障机制 :
- 例如肿瘤疾病、免疫性疾病等特殊疾病药品:居民医保自行支付比例不超过20%,医保报销不低于6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政策调整和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和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