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在三甲医院的报销比例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 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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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 20% ,包含药品及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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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同样为20%,但设有50元起付线。
- 特殊群体及大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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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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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达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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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达70%。
二、费用报销限额
- 检查费用
- 心脑电图、X光透视、CT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 手术费用
- 起付线1000元内按标准报销,超过部分按1000元计算。
- 药品费用
- 每张处方药限额1元,门诊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线与补偿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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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额为5000元,超过部分分段补偿(如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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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无年度总额限制,但大病补偿有累计额度。
- 异地就医报销
- 乡镇卫生院90%报销,县级82%,市级65%,省级55%。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