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检报销所需材料及流程如下:
一、基础报销材料
-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由单位填写并提交至社保中心。
-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单位需填写完整并提交。
- 产检发票及明细清单
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等所有产检相关费用发票及明细清单。
- 医学诊断证明书
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需包含分娩方式、日期、胎儿数量等信息。
- 出生证明/死亡/流产证明
出生时医院提供,用于确认生育情况。
二、其他必备文件
-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本地户籍需提供,外地来京人员需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 医疗费用明细单
需与发票对应,部分医院可能要求白色长条明细单,若发票明细过长需重新打印。
-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异地就医人员需额外提供。
三、注意事项
- 材料时效性
需在产后3个月内提交所有材料至单位人事部门。
- 报销流程
单位审核通过后,报销款将划入个人社保账户,再由单位发放。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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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自2021年6月1日起可报销津贴,但需符合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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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并提交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需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建议提前与单位人事部门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