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参加临沂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退休时,其最低缴费年限统一为: 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条件包括:
-
必须参加了养老保险;
-
必须是原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
-
原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
具体认定参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确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可按规定一次性缴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也可继续按月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期间按在职人员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有人事档案记载的实际工作年限。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并轨改革前的有人事档案记载的实际工作年限。
建议:
-
确保在退休前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以免影响退休后的医保待遇。
-
如果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
-
保留好相关的人事档案和缴费记录,以便在需要时进行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