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枣庄市医保政策调整,慢病门诊报销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门诊慢性病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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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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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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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孤独症、精神发育迟滞:70%比例报销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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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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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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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民):60%
- 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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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限额:3500元(职工)/4500元(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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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支付,限额1000元
- 特殊病种
-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实行“免申即享”服务,通过医保审核备案后次日生效
二、门诊统筹起付线与报销流程
- 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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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一级200元,二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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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门诊:650元(2024年新政策)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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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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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6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4000元(职工)/5000元(退休职工)
三、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与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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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需先自付10%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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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与门诊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多病种叠加报销
- 患有两种以上慢病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每人每年增加200元
- 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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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无自付比例,与参保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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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跨省/省内均自付10%后按参保地比例报销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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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政策 :职工门诊起付线降至650元,居民降至300元;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实现“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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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旧政策 :职工门诊起付线为600元,居民为500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及之后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