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保统筹的最新政策2024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提高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
- 从2024年起,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从250元提高至300元,并取消50元/次/天的单次限额。
- 扩大待遇享受定点机构范围 :
- 将待遇享受定点机构范围扩大至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各级别医疗机构执行差别化的支付比例。具体支付比例为:在统筹区内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5%、60%;在统筹区内一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80元/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5%。
- 支持家庭医生签约 :
- 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参保居民在签约的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可适当提高,引导居民在基层就医。
- 跨统筹地区和跨省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
- 参保居民可跨统筹地区,甚至跨省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行直接结算。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居民,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并按照参保地待遇直接结算。
- 统一参保范围和缴费标准 :
- 新政策明确了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凡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未享有其他形式医疗保障的人员,均可参加居民医保。同时,统一了全省的缴费标准,个人每年需缴纳400元,财政补贴670元,总计1070元。
- 优化住院待遇 :
- 根据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政策分别设定了不同的住院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例如,三类收费价格的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支付比例高达85%;而一类收费价格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60%。
- 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
- 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800元提高至2500元,退休人员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同时,优化起付标准,提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并降低乙类药品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统一为5%。
- 提高筹资标准和巩固提升待遇水平 :
- 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70元。预收2025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年400元。继续执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待遇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提升医保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减轻参保居民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负担,并引导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从而提高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的效能和便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