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表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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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 :夫妻双方需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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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时间 :生育的二孩和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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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 :新出生孩子的户口需登记在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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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生育 :在符合政策生育的前提下,第一次生育且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或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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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参加 :用人单位需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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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 :生育行为需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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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或手术 :职工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属经办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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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户籍 :夫妇双方需年满18周岁且未满40周岁,且必须是云南省户籍居民或在云南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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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条件 :家庭可支配收入应在云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以下,且不得拥有超过规定面积的不动产。
二、领取标准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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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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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5000元。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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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300元(符合法定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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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700元(符合法定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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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报 :所需材料包括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医学诊断证明书等,需在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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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审核 :单位经办人需持相关材料上报,具体提交时间为每月1-10日。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政策文件整理,建议在申请生育津贴前,详细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符合所有领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