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山西省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住院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
- 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中心卫生室 :60%
-
镇卫生院 :40%
-
二级医院 :30%
-
三级医院 :20%
- 特殊病门诊报销比例
- 患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7种慢性病,门诊费用可参照住院报销,具体比例需根据医院等级确定(如二级医院65%-80%、三级医院55%-60%)。
二、报销标准
- 辅助检查费用
- 心脑电图、X光、CT等检查项目,单次限额200元。
- 手术费
- 超过1000元的手术费按1000元报销。
- 老年人门诊补助
- 60周岁以上老人(如兴塔镇卫生院)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线与封顶线
-
门诊统筹年补偿额度为5000元,超过部分分段补偿(如5001-10000元补65%)。
-
住院报销无统一起付线,但存在封顶线(如二级医院1.1万元、三级医院1.8万元)。
- 报销流程
-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保留完整医疗费用凭证。
四、不报销范围
- 自费药品、公费医疗目录外费用、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形均不在报销范围内。
以上信息综合自山西省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