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为70%,适用于二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30元/年。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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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的报销比例为90%,其他44种病种的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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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门诊”的报销比例为70%。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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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3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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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4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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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10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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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 :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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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就医 :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为75%。
- 日间治疗 :
- 报销比例为75%。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进行调整,建议患者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医保办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