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医保统筹基金每年的额度根据《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规定,具体如下: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 转诊至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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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支付比例为70%,支付限额合计为2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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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支付比例为50%,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 职工医保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 :
- 支付比例为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支付限额与本条第(二)项支付限额合并累计为2500元。
- 医保统筹账户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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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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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80,000元。
- 个人医保保持统筹额度 :
- 每年为2000元,这是指每年个人在享受医保待遇时,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存入个人医保统筹账户的上限,不超过2000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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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最新政策 :由于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定期查看最新的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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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如果有具体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可以直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