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于 2019年12月1日起 合并实施。根据《甘肃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两险合并后,实现了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具体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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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登记和参保 :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未同时参加两项保险的,医保经办机构会直接增加未参保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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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并运行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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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两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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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在经办运行系统上做到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体化经办,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和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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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待遇 :职工生育保障待遇不变,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继续按现行规定享受。
因此,甘肃省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并且各项政策措施已经落实,旨在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同时保障职工的生育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