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医保政策,关于医保缴费年限的要求如下:
最低缴费年限
-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25年以上,才能在退休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
补缴政策
- 如果缴费年限不足25年,参保人员可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补缴至满25年,之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
特殊规定
- 对于女职工,部分地区(如福州市)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有所不同,女职工需累计缴费满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即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总结
福建省医保确实要求参保人员在退休前累计缴费满25年,但不足时可进行补缴。对于女职工,部分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放宽。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具体政策核实,以确保符合医保待遇享受条件。